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257|回复: 3

关于税务合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3 10: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接触到一家公司财务上的做账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1、IPO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将派遣公司所派遣的导购员分配到ipo公司的经销商处工作。
2、现ipo公司与经销商达成协议,经销商承担导购员的工资等费用,但ipo公司仍然是该导购员的用工主体;
3、ipo公司希望派遣公司直接向经销商开发票,遂三方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派遣公司与ipo之间存在派遣关系,ipo公司直接从经销商账户扣款抵扣导购员费用,派遣公司直接向经销商开发票。

财务上认同此种操作模式,可我从法律的角度分析,ipo公司与派遣公司之间存在派遣的法律关系,派遣费用亦是以ipo公司名义支付(只是实际承担的主体是经销商),如此,派遣公司直接向经销商开具发票是否合规?有无其他变通方法?
多谢各种同仁指点!
发表于 2014-9-3 10: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易主体不一样;
税票应当与交易行为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 13: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 22: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与税局沟通下吧。税局认可应该就没问题吧。。。。。抛砖引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3 22:22 , Processed in 0.383096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