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16|回复: 6

[模拟出题] 75.在一定期限内的支付款项的金额及形式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14 17: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jl 于 2009-11-14 17:42 编辑

75.关于交付一定资金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在两年内分四期出资,首次出资20万元(7位股东)。此行为违反了公司法中,单个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的规定。

B.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现金出资的,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

C.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控投权的,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结清确有困难的,经产权转让双方协商一致,依法报请批准国有企业改制或批准国有产权转让的部门审批后,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时,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D. 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评分

参与人数 2 +5 +6 收起 理由
zyybj + 5
拼命二郎 + 6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11-14 17: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全错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20: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enithz 于 2009-11-15 10:31 编辑

ABC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23: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是BCD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23: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A 错 这个做法是完全ok的
B 错 可以经审批延长 6个月60% 1年缴清
C 错 不计息
D 错 应是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要约或申请豁免未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23: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
1/没有对单个股东出资额的要求
2、前提条件是外资比例低于25%
3、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二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国有股东应及时收取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价款。
  拟受让方以现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国有股东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收取不低于转让收入30%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在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或交由转让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妥善保管前,不得办理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拟受让方以股票等有价证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前提条件是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5 20: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D选项有些过了啊。既然是发出全面要约的话,离退市也不远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06:56 , Processed in 0.204161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