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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xueyang

[模拟出题] 《公司法》之退还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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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17 17: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支持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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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1: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第九十二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至于公司法一百四十三条所说的回购情况,个人以为是针对公司正常存续期间的情形。题中所问的,应该是公司设立时的情形
发起人在此处作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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