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066|回复: 9

[模拟出题] 109.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控股权(判断)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18 20: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有股东签署协议转让控股权的,报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后,应履行告知上市公司义务。上市公司对股权转让发布提示性公告。

评分

参与人数 3 +10 +6 收起 理由
germain + 1
echoms + 9
拼命二郎 + 6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11-18 21: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对的吧,不过严格的说应该是书面告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9 0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quinox923 于 2009-11-19 00:29 编辑

查了下 对。。。。。。但够简洁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0 19: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109.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控股权(判断)
国有股东签署协议转让控股权的,报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后,应履行告知上市公司义务。上市公司对股权转让发布提示性公告。
错误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内部决策后,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书面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并应当同时将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公开披露该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提示性公告。公开披露文件中应当注明,本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七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审核工作。
  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对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有重大影响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在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将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逐步交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2 23: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can't be more carefu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8 10: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与控股权不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2-12 16: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股东签署协议转让控股权的,报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后,应履行告知上市公司义务。上市公司对股权转让发布提示性公告。
应该是“同时”,而不是“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5-31 15: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让后失去控股权的,好像还要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31 15: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9 00: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同时,披露的及时性原则
回答楼上疑问,转让股权包括转让控股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6 21:32 , Processed in 0.363758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