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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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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6 17: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原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B、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企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的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以不发出要约收购;
C、某地方国资控股的国企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56%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企,两个国企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D、因上市公司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E、持股30%以上的企业再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的转让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发表于 2015-4-26 23: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ABE,见收购办法62-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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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14: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D、因上市公司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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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21: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ABD
A  对     不超30%,不用走要约;
B  对   国资无偿划转,可以申请免于发出要约——免于要约申请材料申报上去后,无异议则免于;
C 错   国资有偿协议转让+超30%,需要走普通豁免程序;
D 对  
E  错   持股30%以上且同一控制下转让,属于要走普通豁免程序的。
          如果是持有新发行股份导致30%以上+锁定3年的,可以不走豁免程序(比如借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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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9 18: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B,证监会有异议,还是要发要约收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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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7: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A:正确;未到30%
B:正确;申请豁免且证监会无异议即可以不发要约。
C:错误;并非无偿,需履行要约收购
D:错误,需申请豁免,且证监会无异议
E:错误,需向证监会申请,并取得豁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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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7: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楼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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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2 22: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它在丛中笑 发表于 2015-4-28 21:57
ABD
A  对     不超30%,不用走要约;
B  对   国资无偿划转,可以申请免于发出要约——免于要约申请材料 ...

D对可以提供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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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2 22: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biome 发表于 2015-5-12 17:09
A:正确;未到30%
B:正确;申请豁免且证监会无异议即可以不发要约。
C:错误;并非无偿,需履行要约收购 ...

D错误有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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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3: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luciferain 发表于 2015-5-12 22:02
D错误有依据吗?

因上市公司定向减持,投资者“被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只看到5%到20%的,是可以免于公告简权(收购办法第十九条);“被达到20%-30%或30%以上”,都没看到能免于公告详权,或者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条款。

个人认为,从监管角度,因上市公司定向减持,也不应豁免其他投资者被动30%以上而触发的要约义务,否则可以规避要约收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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