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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15: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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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外资股权所占比例较高
发行前,天虹商场的主要股东为:中航科技深圳公司持有 46.611%,为第一大股东;香
港五龙贸易持有44.298%,位居第二。发行后,股权比例分别为34.91%和33.18%,双方的持股差距不到 2%, 后者很容易通过流通市场跃居第一大股东。 而根据 《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设立超过 30 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由中方控股”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拼凑现象,部分投向(6 亿)转向商业地产投资。
公司拟用 84,229.54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开设 12 家新商场,其中有 9 家拟开设新商场的所在商场房产正在建设中或者已经取得规划但尚未开工建设,出租方尚未取得租赁房产最终的产权文件。上述 12 家新设商场在开业前须向商务部报送申请并获得批准,目前只有 2 家得了批准。
3、募集资金规模较大,存在利用历史业绩大幅圈钱的嫌疑
公司 2007 年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55.95%,募集资金投向预期存在较大风险,且将大幅摊
低现有收益水平。公司母公司股东权益 5.47 亿,募集资金近 22 亿,存在利用历史业绩大幅
圈钱的嫌疑。
4、主要利润来源项目预计被拆除,预计对公司影响较大 公司所属深圳市天虹商场 2007 年营业利润占公司总额的 22.47%,该商场所在建筑物可能在 2008 年 7 月之后被拆除,替代商场的盈利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5、历史沿革中,以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存在瑕疵
公司前身深圳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在 1994 年增资时, 中航技深圳公司以其拥有产权的中航
苑 2 号大厦一至二层(共 5,551.42 平方米,扣除一层其他租户占用面积 901.42 平方米外,实际面积为 4,650 平方米)从 1994 年 5 月至 2000 年 5 月共 72 个月的房产使用权作价3,840 万元投入。虽然当时《公司法》尚未实施,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也无此种出资方式。
6、收益现值法评估收购商业地产增值 445%的合理性存疑。
7、公司为区域性零售商,未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利润目前主要来源于深圳地区,募集资金投向部分投资于非深圳地区,商业作为充
分竞争的行业,当地的消费习惯、及大型商场的饱和度将直接影响公司未来利润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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