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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仅1元。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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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5 16: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公司,股权转让经过几次变更,其中有2次是:80%的股权(理论上80万元)以800元转让,后又以1元转让。合适吗?法律上有没有什么障碍,谢谢!
发表于 2015-8-5 17: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双方商量好就没问题啊,只是收税时如果严重不公允税务部门会要重新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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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0: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不大,股转公司可能会问定价依据,有无利益输送
另一个考虑的就是税务缴税的问题,1元转让要补税的,股转公司也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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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0: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不大,股转公司可能会问定价依据,有无利益输送
另一个考虑的就是税务缴税的问题,1元转让要补税的,股转公司也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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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22: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1元转让,是受让方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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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20: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来将,只要履行了拟挂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国企)即可。但其实这里主要是涉及税务问题,因为虽然1元股权转让价格本身不会产生税务问题,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如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因此,除非属于前述规定中所述的“正当理由”,否则,是涉及到是否缴税的合法合规性问题的。
如果此次股权转让主体涉及到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则为稳妥起见,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由控股股东补交税,并由税务机关出具完税证明;
2.由税务机关出具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
3.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担由此所导致的全部责任。
如此,方可确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性。如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常披露,并由股东出具转让价款支付并且不存在权属争议的声明即可。
股权转让的纳税主体是转让方,扣缴义务人是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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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1 07: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大佬:
有新三板的参考案例吗?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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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5-11-21 13: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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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6 
发表于 2015-11-22 0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核实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背景及作价原则,第一次股权转让请注意关注转让方股东完税情况,第二次股权转让请关注本次股权背景(是否存在转让计价依据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而存在被税务部门核定征收的风险?)
相关案例如:百傲科技、蓝波绿建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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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1: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博弈江湖 发表于 2015-8-29 20:07
从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来将,只要履行了拟挂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国企)即可。但其实这里主 ...

税务局出证明是很难的,我们投资小贷公司要求税务出具依法纳税的证明都不能,只是出具一年内的缴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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