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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报审计遇到的问题,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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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17: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像08年评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08、09、10三年税率优惠;现在申报的还在进行当中,如果在会里的项目需要补一期11年1-6月份的报表的话,审计报告中所得税优惠是不是就不能披露是高新技术企业了?如果不披露,那么测上年半的所得税适用税率适用25%还是用15%?            强烈要求知道能用15%的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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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17: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三年是高新技术企业,现审核材料均已上报、当地科委与主管税务机关已签同意意见为由,按15%测算,但需要进行风险警示。

可将当地意见复印件附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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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7: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igestfox 的帖子

要拿到这个难度太大了,尤其是科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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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7: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                201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结果公示之前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公告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本公告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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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说的是在有效期内15%,如楼主提问中过了该有效期内?  发表于 2011-7-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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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23: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会计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比性看,可以按15%的税率,但应作提示。
如某公司为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每年一审,1-3月间出审核结果),从10%所得税,企业在当年审核结果出来之前申报材料,均以10%计所得税。
如果审核结果未通过,则作会计差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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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14: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是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复审的时间。

  2008年,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联合发布《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下称通知),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并要求企业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如果2008年获得证书在2011年6月30日前的,就不能适用15%税率。
这样看来,当年最后一批获得证书的,对于披露的压力是最小的。这也应了老话:XXXX,焉知非福。

很抱歉,我开始的回复太草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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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2 09: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尽早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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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8: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inacpazhang 的帖子

这个文件可能还用不上,这个文件只是说了一个预缴概念。看来实务中还是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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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22: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inacpazhang 的帖子

建议按照预缴的税率来。我遇到一家已经取得高新企业认证但尚未完成税务认证的,2011年都是25%来计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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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13: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审计报告我也是给按25%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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