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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是否可以做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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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上市公司,当前需要流动资金来满足扩大再生产,是否可以发可转债?如果可以发,是否必须在上市前完成转股?
发表于 2011-10-25 22: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的规定貌似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吧。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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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22: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公开发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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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  发表于 2011-10-2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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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22: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可以的,只是申报前需要股权结构清晰,所以要么还完该笔转债,要么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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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23: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oshistone 的帖子

有先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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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进行债转股的企业理论上就是此种情形。  发表于 2011-10-2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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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1: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xobz 的帖子

我是觉得结果上一致,和形式上一致还是有些区别。
我不知道那些拟上市公司债转股,有没有在发行债券或者举借债务的时候,就界定为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的?

如果说仅是私人性质的约定,先借债,最后适当时机来转换成股票,这种能界定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认定的可转换债券吗?

我不是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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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2: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发行的人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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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8: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不直接增资?
拟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没有适用的规定。按照股权在申报前须确定的原则,必须要转完股才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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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9: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xobz 的帖子

对,我说的就是私人性质的约定,因为并无规定不可。至于证券法规定的可转债,是针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所以非上市公众公司不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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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0: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omoandrew 的帖子

发行人现在的利润不高,做PE稀释太大;做债融资是为了给项目二期提供流动资金,项目二期已经在安装调试设备,且其盈利能力是现有规模的3倍多。所以想先做债,后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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