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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设立可能与其存在同业竞争的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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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2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请教!不知是否会存在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11-11-23 23: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以为,如果确定是同业竞争,最好慎重,毕竟有利益输送的可能性,而且最近审核的都很严格;如果是同业不竞争,倒可以去细致的解释说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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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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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8: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参股公司不以上市为目的,没什么大问题吧?印象中同业竞争限制这有IPO的时候强调,其他的没有,知识有限,楼下补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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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09: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qzl829 发表于 2011-11-24 08:32
如果参股公司不以上市为目的,没什么大问题吧?印象中同业竞争限制这有IPO的时候强调,其他的没有,知识有限 ...

在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重组中同业竞争也是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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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9: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其他参股方并非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该不存在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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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9: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股方不是上市公司的控制方或其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存在解释的问题,为了谨慎起见,一般应予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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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09: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1127 发表于 2011-11-24 09:48
参股方不是上市公司的控制方或其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存在解释的问题,为了谨慎起见,一般应予清理

如果是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控制企业也不行吗?清理的依据有吗?

点评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规定  发表于 2011-11-25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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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0: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董监高也存在解释的问题,清理依据暂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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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董监高共同设立公司,保代培训讲必须清理。。。  发表于 2011-11-24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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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1127 发表于 2011-11-24 10:24
董监高也存在解释的问题,清理依据暂时没有

谢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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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0: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业竞争是指控股股东一系;可能关注的是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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