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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纳入上市主体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控制的企业(持股90%)是否列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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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1: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1:纳入上市主体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控制的企业(持股90%)是否列为关联方?
问题2:如果自然人在报告期初非公司的关联方,在报告期末被选为公司董事(股份制改造时),那么该自然人期初与发行人的资金拆借是否也得在关联交易部分披露(关联方资金拆借)呢?
谢谢大家。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前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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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3: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1、如果该上市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没有在上市公司任职,成为关联自然人,那么其控制的企业就不应是该上市公司关联方。

2、在报告期初形成的交易,性质为非关联交易,在报告期末是否已经完成?如完成,自不应是关联交易。如仍在持续,但交易主要内容已经确定,报告期末只是交易履行阶段,个人认为也不应认定为关联交易。如果该自然人在成为上市公司董事后,对该交易产生实质影响,则可能被认定为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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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3: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上市主体高管,肯定是关联方。
如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任上市主体高管(挺奇怪怎么会?),建议先查清楚到底该子公司是由上市主体控制还是其他方控制,如确实是上市主体控制,那关键是子公司的重要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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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4: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虽然根据上市规则不视为关联方,但是IPO的话,会按照关联方的要求来审的。

点评

对。第二个也一样会,除非不披露并看不出来。  发表于 2011-12-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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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4: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onceonly 发表于 2011-12-6 13:23
如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上市主体高管,肯定是关联方。
如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任上市主体高管( ...

子公司(纳入上市范围)的执行董事并非发行人的高管,根据子公司重要性判断??没大看懂,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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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4: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lelebaobei 发表于 2011-12-6 14:31
子公司(纳入上市范围)的执行董事并非发行人的高管,根据子公司重要性判断??没大看懂,谢谢您

子公司为发行人100%控股,谢谢您,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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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4: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lelebaobei 发表于 2011-12-6 14:31
子公司(纳入上市范围)的执行董事并非发行人的高管,根据子公司重要性判断??没大看懂,谢谢您

子公司为发行人100%控股,谢谢您,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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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5: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拟上市公司有3项相关业务,分别放在3个子公司内,其中1个子公司的收入、利润占上市主体合并计算的数字很大,比如80%,说明这个子公司具有显著的重要性。即使这个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不是上市主体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其控制的企业最好也根据关联方的口径进行调查,披露按准则来就行,不一定用披露这个,但要确保没有利益输送。(这种情况最有可能的是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是上市主体的中层管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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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5: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证监会如对于这一问题有疑虑,会要求在反馈意见和补充披露中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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