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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阶段,股东未完全履行完毕出资义务,是否可以把所持股权全部转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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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16: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2-2-2 18:54 编辑

有限公司阶段,股东未完全履行完毕出资义务,是否可以把所持股权全部转让呢?
发表于 2012-2-2 16: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未限制注册资本未缴足下的股权转让,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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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16: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楼的,但要看接下来干嘛,是不是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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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2: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但要明确后续出资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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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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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2: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但是受让人最好与该转让人明确未出资部分怎么承担,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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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6: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资瑕疵可以由股东自己解决,也可以把出资瑕疵部分转让给他人,让他人解决,但是这个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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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22: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见过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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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23: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补足出资再转让,否则受让人也要补足出资。
1.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明知出资瑕疵仍受让,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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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09: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但受让人应该知道转让方未完成出资义务,后续应要补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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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11: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小兵之前有篇博客的,就是说出资义务转让事项,写的还是挺清楚的,建议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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