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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讨论] 全部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企业,GP与LP分成比例一般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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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9: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有限合伙企业,全部由自然人组成,其中某些人管理实务做GP。请问收益在GP于LP中如何分配?有法律规定吗?
之前看到说GP一般分20%,其余LP按照出资比例分。
另外:GP如果参与投资收益分红,个税是否适用20%?还是按照5%-35%累进税率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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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鲸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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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9: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GP收的管理费是要按照累进税率上税的,投资收益可以按20%上。至少天津的政策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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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ying12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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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10: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GP的管理费一般多少比例?2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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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0: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asontu 发表于 2012-3-29 09:44
GP收的管理费是要按照累进税率上税的,投资收益可以按20%上。至少天津的政策是这样的。

所以,GP还是用有限责任公司为好,既可以当作防火墙,又可以运作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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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ying123 + 10 所以,GP还是用有限责任公司为好,既可以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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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0: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如何分配,法律没有要求。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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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10: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谭tony 发表于 2012-3-29 10:15
所以,GP还是用有限责任公司为好,既可以当作防火墙,又可以运作税收问题。

能否说再细致点?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做GP比较好。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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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0: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forying123 发表于 2012-3-29 10:27
能否说再细致点?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做GP比较好。多谢!

兄弟,防火墙容易理解呀,有限责任嘛.主要是利用合伙企业法里规定:法人可以担任有限合伙企业里的GP。一般对冲基金模式就是如此。后面那句话就要自己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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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1: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GP的回报除了参考行业做法,具体情况 都要看与LP博弈情况。一般收2%管理费+20%carry interest。 具体管理费按照额度收,还是投资余额收还是什么基数,都要看谈判情况和双方协商。

同样carry的收取,什么情况下收取, 什么时点可以收也是需要与LP协商确定,没有天下统一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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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4: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forying123 发表于 2012-3-29 10:27
能否说再细致点?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做GP比较好。多谢!

tony兄说的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个出资人是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要是个人作GP,一旦合伙企业承受债务,破产追偿,那肯定是追踪到GP个人的。目前国内个人破产的相关法律还不完善,但是官司缠身,也够吃一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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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5: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GP的Carried Interest比例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取决于GP和LP的谈判,20%是业内通常的一个比例。

税收的问题要看PE是合伙制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下,GP的分红交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下,GP的分红交公司所得税,但是这笔分红如果发给GP中的高管等个人,这些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以上是理论,具体到各地,可能会有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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