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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可转债发行的回售与赎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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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4 16: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到去年有真题是关于可转债发行的回售与赎回机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赎回、回购,价格比例,是否一年内只能行使一次权利。
我好像只看到深交所有个可转债实施细则,08年发布的,上交所没看到。另外,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里有涉及,内容基本与实施细则一样。从上面实施细则和上市规则看,好像赎回,回售都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都是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除了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必须给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外,没看到有一年内行使几次权利一说,只说了赎回和回售在行使权利时,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首次满足赎回回售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
请问,可转债的回售和赎回是否还有其他法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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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1: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23-24条,其中可转债部分有特别要求:
第二十三条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定上市公司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十四条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公司。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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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21: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fesson 发表于 2012-10-16 11:01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23-24条,其中可转债部分有特别要求:
第二十三条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 ...

还是没有说明是否能一年多次啊?我理解,赎回、回售只要满足《募集书》的中条件,可以一年多次。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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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6: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一年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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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21: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看了好几个可转债的案例,里面都约定了只能行使一次:即在首次满足的时候行使。不知是否有法律法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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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1: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约定,理论上可以一年多次,实际上一般约定一年一次,没有法规,约定原因:此事不是发工资,办起来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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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23: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目考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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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2: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高手指点,哪期培训上有讲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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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3: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规则:
第三十五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依据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条件和有关规定,在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随时转换成发行人的股份。第四十三条 赎回条件满足时,发行人可以全部或按一定比例赎回未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不行使赎回权。
第四十八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只能在"每一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时"行使回售权。
看这意思,转股、赎回一年多次,回售一年一次。估计为了保护企业现金流,想回售就回售企业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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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isbad + 2
hanxinke212 + 1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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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9 19: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售条件一般2种,1个是募集资金用途改变,1个是股票价格,是否可理解为:(1)因股票价格原因触发,1年就1次,且是首次满足回售条件使用,若放弃,当年再触发的都不能回售;(2)募集资金改变,不限次数,1年内多次改变的,每次都有回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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