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4842|回复: 10

法律问题:是否一定要发起人协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6 13: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
1、设立股份公司,一定要有发起人协议吗?仅有公司章程可以不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发起人协议吗?感觉应该不需要,因为发起人只在股份公司中出现
各位给确认下,最好附上依据,谢谢
发表于 2013-5-6 17: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股份公司成立的两种方式:募集和发起。但是为了连续计算经营期限,大部分拟上市有限公司是采用“变更发起”的方式,比较奇怪,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不是新设股份公司,而是公司变更,未必要签订发起人协议。个人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2 
发表于 2013-5-6 18: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ahtiger1986 发表于 2013-5-6 17:17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 ...

个人认为,整体变更只是发起设立的一种形式,即由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的部分或者全部担任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因此,需要在发起人之间签订发起人协议。

点评

如果我持股1%,就是不签署发起人协议?怎么着?整体变更还变更不了了吗?  发表于 2013-5-7 10: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8: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遇到的情况是有几方出资人打算出资设立一基金,基金是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还是有限合伙暂不确定,但想先做个“基金发起人协议”约定下相关方的基本权责:就是不知能不能这么称呼,因为并不确定是股份公司的形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7 10: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发起人协议没有问题,有限公司也可以用,或者称为合资合作合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5-7 14: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话,发起人协议是要式文件,公司法80条明确要求的。
整体变更设立的话,目前实务中普遍按发起设立操作,签署发起人协议,但实际上法条中并没有明确支持,谨慎考虑还是签署一份。
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法没有要求必须有发起人协议(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原始股东定义为“发起人”,而有限公司则为“股东”,因此也更谈不上什么“发起人”协议),而是以公司章程为法律效力文件。

个人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始“股东”,与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法律性质上是类似的(从公司法很多条款都能看出来,比如设立不成功时责任股东的赔偿条款、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有效性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专门定义“发起人”,主要是为了区分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不存在“其他股东”,自然也不用多此一举的定义什么发起人,也就用不着再专门签发起人协议。
不过实务中貌似也有签协议的,估计是出于谨慎考虑。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zhoujianfd + 2 + 2 谢谢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7 16: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而言,设立有限公司签订出资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书。

点评

同意,符合法律规定和实践。  发表于 2013-5-7 20: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5 19: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份有限公司肯定要有发起人协议,否则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无谈起,不管是整体变更还是新设。
至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理解实质应该是一份共同出资协议,协议的名称或形式都不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6 16: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1、设立股份公司,一定要有发起人协议吗?仅有公司章程可以不
不行,公司法有明文规定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发起人协议吗?感觉应该不需要,因为发起人只在股份公司中出现
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法无禁止即允许。实践当中,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并不审查是否有发起人协议。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 先锋币 +1 收起 理由
zhoujianfd + 1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7 05:44: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有了新的定义。因此目前。有限公司阶段你订个发起人也不算错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zhoujianfd + 2 + 2 很好!感谢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4 03:24 , Processed in 0.231912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