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397|回复: 17

[财务分析] 武汉中元华电创业板上市条件之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20 00: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9月17日,武汉中元华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招股说明书预披露版公告了该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现将部分数据摘录如下:
(1)2006、2007、200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647.23万元、11568.43万元、11823.48万元,2007年和2008年比照上年分别增长了51.28%和2.20%;
(2)2006、2007、2008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2695.15万元、4644.83万元、4656.37万元,2007和2008年比照上年分别增长了72.34%和0.25%;
(3)2006、2007、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别为2693.13万元、2680.23万元、3975.42万元,2007和2008年比照上年分别增长了-0.48%和48.32%。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发行人须满足: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从中元华电的财务数据中可以看到,其营业收入不满足近两年增长率均不低于30%的条件,而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孰低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数为准,其2007年比2006年也略减少,从而也不满足净利润持续增长的条件。

从以上数据与相关法规对比来看,似可轻易判断该公司不满足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但却可以走到预披露的程序,不知道监管审核部门对于上市条件的审核标准如何把握,并请各位达人解惑。

评分

参与人数 2 +1 +10 收起 理由
驷马河 + 1
COSCO + 10

查看全部评分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9-20 04: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2007、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别为2693.13万元、2680.23万元、3975.42万元,2007和2008年比照上年分别增长了-0.48%和48.32%。从这个指标看,08年比07年略有降低,却能预披露,说明这种略有降低,是认可的。毕竟08年是众所周知的金融危机。企业利润略有下滑,比起硬通过调整数据在账面上显示利润增长要可信许多(08比07年低13万,我相信企业如果想调整,应该是轻而易举的)。结合传闻中的净利润增长1元,就是持续增长,不能说净利润略有降低,就不是持续增长。略有降低的尺寸把握,从武汉中元华电看,是不超过1%。如果是2007比2006下降10%以上,并且不是在金融危机这个大背景下,估计是很难被认为是持续增长。

评分

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COSCO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3 13: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的要注意1点,不是所有行业都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0-10 15: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套只考察净利润指标的发行条件中“且持续增长”的表述耐人寻味。这有两种理解:一是只要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比上一年有增长即可,不要求上一年的净利润也有增长;二是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环比实现增长。
    草兄弟认为应该取第二种解释,由此认为中元华电不符合发行条件。
    但从中元华电能够顺利通过发行审核的这一现实来看,似乎证监会认为应该取第一种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3 22: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传,会里取楼上所说第一种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4 15: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从字面意思理解,“持续增长”至少需要连续增长,连续的话,比如仅仅2008比2007增长,而2007没有比2006增长,那不叫连续或者持续。
会里出文件的时候故意模糊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5 09: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今年比去年增长,不能叫做持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5 09: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项目还是尽量不要以这个为参考吧,毕竟属于刚刚要设立创业板时,经会里动员从中小板转过来的,特殊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0-27 09: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咨询过几个审核人员,他们都取第一种解释。

在上周的保代培训中,杨郊红认为,只要最近一年净利润比上年有增长即可,无须上一年较再上一年也有增长,除非上一年较再上一年有大幅下跌(有违多数人对发行人具有成长性的共识性判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16: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个问题的中介机构意见,法律意见书摘录如下:发行人最近二年连续盈利,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其最近二年(2007 年、2008 年)净利润分别为: 2,680.23 万元和4,656.37万元,保持了持续增长;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累积额为7,336.6 万元,不少于1000 万元。故发行人符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的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2-1 02:54 , Processed in 0.205797 second(s), 4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