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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165|回复: 10

[模拟出题] 发审委特别决议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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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3: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需要由证监会发审委特别决议审核通过的有1、公司债  2、可转债  3、分离债  4、可交换债  5、配股  6、公开增发  7、定向增发()

评分

参与人数 2 +1 +6 收起 理由
germain + 1
拼命二郎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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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3: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1和7,非公开发行是《发审委办法》明确规定的,公司债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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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3: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1,4,7 ··········

点评

对的。现在创业板私募债参照公司债办理,应该也是特别决议会议  发表于 2012-8-1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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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4: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起初也记得是1、7,查了下规定,还有4
1,《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第三节 特别程序  第三十三条 发审委会议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适用本节规定。
2,《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三章  第二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下列程序审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三)发行审核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核申请文件;
3,《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六、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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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1: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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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1: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1,4,7 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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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2: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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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2: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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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3: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7不选。
发行方式中,证监会正式文件没有定向增发一说。常见的说法为:非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属并购委,非公开发行如涉及重大重组也不走发行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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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3: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1,4,7,定向增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以理解为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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