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投行人生

[历年真题分析] 2014年6月21日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真题集中收集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21 22: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
也属于职工薪酬。
原来遗属的也是,错了

点评

应该是全选  发表于 2014-6-23 10:49
这个全选  发表于 2014-6-21 23: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2: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考了很多新的东西,新的会计准则修订、承销办法、优先股、创业板再融资、非上市公众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客户资产业务管理业务规范等等 基本2013年6月之后新的重点法规都考到了,完全考记忆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2: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法规考得很刁,新法规则面很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2: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 发表于 2014-6-21 20:25
这一项 我选了
书上没有,但是按 发生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该选-评级对债券来说是最重要事项 ...

这个可以算对,也可以算错,因为评级上调是好事,不会影响还本付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3: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条规定即对善意使用或销售行为的规定。这条规定是合理的,因为行为人如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就说明全主观上并无侵权的故意。因此他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四)(五)都出现在选项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3: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1、无效合同的情况;
2、票据追索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3: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zhuanghxshrek 发表于 2014-6-21 20:24
me too

me too to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3: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无效的情形: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的,就选这两个

点评

记得只有一个损害第三人你利益的  发表于 2014-6-23 10:50
这题的答案是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欺诈胁迫的未损害国际利益  发表于 2014-6-22 12:29
欺诈胁迫,且损害国家利益才无效,题干没损害国家利益,不属于无效合同  发表于 2014-6-21 23:16
貌似只选一个有损害利益的  发表于 2014-6-21 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3: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59214756 发表于 2014-6-21 23:06
合同无效的情形: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的,就选这两个

欺诈胁迫不危害第三人的 是可撤销,是老题重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23: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货币基金投资范围
A短期融资券
B剩余期限380天资产证券化产品
C剩余期限380日债券
D记不清了


点评

kks
c是剩余380天的回购债券  发表于 2014-6-22 15: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2 16:24 , Processed in 0.558073 second(s), 4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