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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ukeHou

公司注册资本未全部缴清前允许增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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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19: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股东只要依照原先的公司章程,按期缴足出资就可以了,至于新增股东进来增资是可以的,当然他自然会注意到前期股东未缴足出资的问题,可能对自己的影响,他会考虑到在新的公司章程中明确原股东的出资责任,这些都是市场的正常经济行为,均属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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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1: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没有明确的规定,分期缴纳出资的必须要全部缴足后才能增资的,偶比较赞同5楼的意见
公司股东存在分期缴纳出资的,若章程没有另外规定,则应按公司法第35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的规定,各股东可以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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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1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打电话到当地的工商局去具体问一下他们增资操作的标准,需要提供的材料里面是否会涉及到注册资本是否缴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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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16: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说是完全可以的,公司法第35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该法条本身就说明了,在增资的时点上完全可能存在实缴出资和认缴出资不同的情形。因此,法律应该是完全允许在注册资本尚未完全交足的情况下的增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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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00: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有一个疑问 在注册资本未到位的情况下 公司实际股东各自控股比例是不确定的 那么在确定增资的价格等事项时 原先认缴的各股东投票权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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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01: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增资的,注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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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5: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所接触到的深圳、江苏、湖南的案例,是可以的。上期未缴纳的出资和本次增资相互交织,但不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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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5: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12楼正解,5楼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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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7: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ukeHou 的帖子

完全可以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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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7: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注册资本与发起人的出资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至少可以说明股份公司在股东未缴足出资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至于楼上说的公司法35条规定,这个只是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故只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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