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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zgary0010

公司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超资质经营,新三板有挂牌的案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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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0: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让工商局出个良民证,这个是前提,当然可以不用单独强调超范围经营事项,良民证是宽泛的证明,亦包括超范围经营事项。
2、股东对该事项可能出现的处罚出个兜底承诺。
3、券商对该部分超范围情况披露,由于出现在有限公司阶段,同时收入占比不大,认为存在一定瑕疵,同时在风险提示中说明未来可能无法取得资质对公司收入的影响。
3、在资质办下来以前暂时停止该部分业务,否则就是带着违规挂牌,肯定不行。
4、关于楼上有几位提到子公司可以不用关注这方面的意见,建议谨慎采纳,现在审核的口径在收窄,不要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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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1: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hzgary0010 发表于 2014-10-30 22:52
谢谢韩童鞋,我看了新三板的一些案例,如果存在超资质经营的情况,首先是停止+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承诺+政 ...

说实话我觉得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工商那边如果不是跟企业有仇应该不至于处罚这样,最好企业跟工商有点人情好说话,应该不会的,工商那帮人都懒死了没有那么勤勉的。如果资质确定能办下来,而且在流程中可预测,那么券商和律师要好好判断下是否能说服自己,如果觉得可以,也可以申报,我觉得股转公司这种还是依券商自己的尺度,反正挂牌以后一直没拿下来 券商的持续督导会出问题的,搞不好都要受处罚,所以关键是“说服自己”,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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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2: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是要如实披露之前的超经营范围的事实,并保证今后不出现此情况。要控股股东出具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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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2: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韩童鞋 发表于 2014-10-31 11:09
说实话我觉得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工商那边如果不是跟企业有仇应该不至于处罚这样,最好企业跟工商有点人 ...

已经超出讨论范围了,单纯让券商、律师兜底是不行的,仅仅披露公司正在申请,也不能解决在报告期内的违规行为。
没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中介机构发表意见是要承担责任的,尤其是针对超经营范围这种明显不符合规定的。
一般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补申请资质,就赶紧补吧,在补出来之前政府衙门也精明的不会开证明。
当让股东的承诺也是必须有的,最坏的情况下就是再补一期报告吧,没必要硬着头皮上。现在审核员看问题越来越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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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14: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包爱萝卜 发表于 2014-10-31 08:32
据我的判断,主管监管需要沟通,我指的是地方工商局
系统公司层面是让中介机构独立判断,我觉得这个项目 ...

好的,多谢前辈指点。已经让企业开展相关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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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09: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hzgary0010 发表于 2014-10-30 22:52
谢谢韩童鞋,我看了新三板的一些案例,如果存在超资质经营的情况,首先是停止+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承诺+政 ...

说的在理,坦白可能不从宽哦。搞不好还会害了企业,只要看企业跟政府的关系以及当地政府对新三板挂牌的重视程度。

我们给出的解决方案都是1,停止,2,承诺 3,取得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管理当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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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09: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BLACK1002 发表于 2014-10-31 10:44
1、首先让工商局出个良民证,这个是前提,当然可以不用单独强调超范围经营事项,良民证是宽泛的证明,亦包括 ...

有的时候这些超范围经营的收入还挺大。就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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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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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9: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hzgary0010 发表于 2014-10-30 22:52
谢谢韩童鞋,我看了新三板的一些案例,如果存在超资质经营的情况,首先是停止+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承诺+政 ...

你好,请问哪些新三板案例中涉及到超资质经营的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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