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fengbayern

请教关于财政补贴的合法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16 11: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做到收支两条线,即付出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是其他名目的补贴,如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府权限内的相关奖励等
我们遇到的会计师把这类补贴作递延收益,需要提供当地政府的会议纪要,或者补充协议,再加上律师的法律意见,证明这种补贴是合法的,不需要返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6 11: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补贴在账务上也分为费用类和资产类,比如作为一个大型旅游项目,承担利息较大,政府给予的相关贴息补贴就计入费用类,如果是基础设施补贴,就计入资产类。
对财务不是很懂,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6 11: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madaniu 发表于 2011-3-14 07:14
直接冲减土地成本可以么?政府按照名义出让地价和实际承诺地价的差额来返还不违反土地法规吗?

不可冲减,直接返还差价是违法的,实践中也是不可行的,土地出让金是要进到财政专户,而补贴是可以从别的账户以各种奖励、补贴的形式发放

点评

可以换个角度看问题吗?希望在我们的法治社会中:1.没有出让金返还,只有各种合法形式的财政补贴;2.补贴和土地出让金之间没有关系。  发表于 2011-3-16 11: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6 11: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fengbayern 发表于 2011-3-12 09:35
发行人在某地投资,当地政府按照名义出让地价和实际承诺地价的差额给了一笔数千万元的返还款,现在要找个补 ...

1、不一定要省财政出文,我们的项目在当地都是重点项目,一般都是区级或市级的政府办公会会议纪要,有个别的还会有补充协议
2、会计师一般会让律师出法律意见,说明补贴的是合法的,不需要返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3-16 11: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完全可以作为财政补贴,让财政局出个证明就行了
我们已经尝试过了
顺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3-17 04: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谈谈我的想法:
1、不能冲减土地成本,更不能让土地部门出文件,他也不敢出。
2、对这种采用土地配套费用进行补充的现象很普遍,一般都是取得当地财政部门的手续就可以。
3、从账务处理上看,要分清补贴的性质和内容。如土地配套费用就应当进入递延收益,按照土地或房产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一般按房产的年限)。
4、让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7 09: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1、我公司收到财政补贴,和政府签的投资协议,这种方式可以么?(是不是需要那种政府的红头文件);2、我公司收到补贴后因项目未开工,所以资金转给关联方使用,这样是不是可以?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7 10: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政府会议纪要呢,有时候只是领导签字同意而已,协议也是拿不到台面上的。也不知是协议大?还是法律大?按照正常招拍挂程序的地,对别的竞争对手来说,公平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下 的帖子

请问有具体案例否?多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0 21: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 发表于 2011-3-16 11:28
这个完全可以作为财政补贴,让财政局出个证明就行了
我们已经尝试过了
顺利

哪个项目的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3 02:26 , Processed in 0.213565 second(s), 3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