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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daniu

产权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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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2 20: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ia8308 发表于 2012-8-12 00:11
集体建设用地,是可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集体农用地,在符合农用地的用途下,比如农用设施用地上建设 ...

听说过 农用地上为发展畜牧和养殖等而建设的建筑物是不需要去取的产权证的 主要考虑到这是作为生产经营的辅助建筑的原因  但是建筑面积和范围有限定 打个比方说100亩地上的建筑物不能超过10亩等等 单类似的法律依据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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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16: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 220号)(二)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个人认为“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可以办理产权证,但是“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可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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