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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j668

[业务讨论] PE投资后,公司管理层又投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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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7 11: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这个问题比较热,同一批次增资不同价,会里面的意思将以PE的价格作为公允价格,高管股权激励入股价格与PE的差价部分要记入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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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7 21: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实践中一直讨论的股份支付问题:
1、对于时间上的间隔,为安全起见,两次股权增资一般要求在半年以上委托,否则,对于两次增资的价格差异,会计上作为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扣减当期利润(确保达到上市财务指标才好);
2、以PE价格作为市场公允价,计算管理层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目前,会里对管理层的股权转让,不作为“激励”看待,而是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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