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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jjinan2010

[保代攻略] 再议长投多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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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20: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oshistone 发表于 2011-7-27 16:17
1、1800成本大于8400*20%,所以不调整长投,2010年度被投资公司净利润1000-150=850,所以到2010年12月31日, ...

1、1800成本大于8400*20%,所以不调整长投,2010年度被投资公司净利润1000-150=850,所以到2010年12月31日,长投为:1800+850*20%=1970;
同意
2、2011年4月1日,增加长投:150*20%=30,故此时长投2000;
不同意,我觉得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应该归属于第一次投资的账面价值,这里应该是2000+(12000-8400-1000)*0.2=2520
3、第二次增加长投时,1500大于12000*12%,所以也不调整长投,所以按成本增加长投账面价值1500,另外因为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权益变动累计增加2600,其中属于净利润导致1000,属于其他权益变动导致1600,所以调增长投:1600*20%=320,合并最后长投账面价值:2000+1500+320=3820;
不同意,2520+1500=4020
4、增加的资本公积来自于被投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加,即320。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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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个  发表于 2011-8-2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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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20: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ainiefield 于 2011-7-27 20: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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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被投资单位仍然是投资单位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时的处理:
1)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减少——投资单位应当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剩余投资,并按处置投资的比例将以前在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中确认的利得或损失结转至当期损益。
2)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
投资单位应当按照新的持股比例对投资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在新增投资日,如果新增投资成本大于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果新增投资成本小于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按该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营业外收入。
在新增投资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新增投资时的原账面价值与按增资后持股比例扣除新增持股比例后的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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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把原有持股比例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到新增时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后按照新增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持续计量?这好像和从成本法(持股比例小、无公允)到权益法的处理相似。  发表于 2011-7-27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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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2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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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段话的出处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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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过关2011一,和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发布的技术提示,大家探讨下  发表于 2011-7-2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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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21: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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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是2010企业会计准则之前一个版本的,但是最新版本这个已经删掉了。
所以,我不知道这个题应该怎么算。
好像大家的做法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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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不变的,我理解不应该调整以前确认的投资成本;除非涉及到获得了控制权,要对原投资部分按公允价值重新确认。  发表于 2011-7-29 14:16
其实最后面这段话我也很困惑@_@  发表于 2011-7-27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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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21: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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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1)原持股比例部分
①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来讲就是,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②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如果是持股比例上升由权益法到权益法,由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已体现在原持股比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中,因此只考虑“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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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是这么理解的  发表于 2011-7-27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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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00: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轻松过关1的确是这么说的,求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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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0: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次这么做是要视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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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09: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愚钝,看到(1)、(2)处理都无异议,问题就出在(3)上。不知次交易是否可当成两笔交易处理。即假设20%为投资到乙公司的,12%为投资到乙’公司的。都采用权益法核算。这样的话,对于原去的部分投资应确认的账面价值变动为1000*20%=200,而取得乙’公司的,因投资对价中已经包含之前利润,故无需确认。
如果这种假设成立的话,那最终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增加投资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只需2000+150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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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0: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ainiefield 的帖子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新增投资时的原账面价值与按增资后持股比例扣除新增持股比例后的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
原账面价值包括第一次投资的正商誉120,如果调整资本公积时只比较两个时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净利润,应调整资本公积520万元,但按上述字面理解,调整的金额就是12000*20%-(1800+200)=400,比前一种算法少了第一次的正商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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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1: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celone 发表于 2011-7-27 20:23
1、1800成本大于8400*20%,所以不调整长投,2010年度被投资公司净利润1000-150=850,所以到2010年12月31日 ...

agree  with Ce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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