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sunnyintherain

无形资产出资不足,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12: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于是之 的帖子

可是无形资产的评估期限不是以孰短来定的吗?延长受益期限恐怕不合适吧。
以下是百度到的内容“
确定使用期限的原则和依据是:①受法律保护而不受有效时间影响的无形资产,以法律保护年限为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⑨既受法律保护,也受经济年限限制的无形资产,以“孰短”的原则确定其使用年限;②不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由技术测定的有效经济收益年限为其使用年限;④有转让合同的无形资产,以合同规定期限为其使用年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5 13: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当初评高了,补足就行了,不用去工商,其他股东承诺放弃追究应出资不足带给他们的损失就行了。补的资金记资本公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5 13: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unnyintherain 的帖子

这就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了,我们的情况是之前评估收益年限是四年,被延长至六年,分成率提高至18%,然后产品单价也进行了上调,最后保持了原评估值。建议你们还是通过修改评估方法、参数保持原评估值,否则还是很麻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17: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于是之 的帖子

与评估师沟通过,恐怕没办法改。如果补足、差额较大的话,会不会要运行一段时间?这块无形资产后来被A使用,所以收益大部分都在A里体现了,B只收点加工费,所以显示没有达到评估时的收益水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5 17: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unnyintherain 的帖子

根据证监会2010年第4期保代培训纪要,出资不实占当期注册资本比例超过30%,原则上运行一个会计年度;超过50%的,原则上运行三个会计年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25 21: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荐人培训:
出资不实金额占当时主次资本金额比例,区别对待,分30%,50%几个档次
主板:
30%以下,无所谓,改了就行
30%~50%,改完运行1年(创业板,1年)
50%以上,运行36个月(创业板,24个月)

上边的标准主要说的是上市主体
你这个情况属于子公司的出资不实,我觉得要具体分析这个子公司是不是很重要,如果很重要的话,估计参考执行,如果不重要,应该问题不大

1000万这个也不足的话,有点讨厌,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严格的说,这可是违背首发条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5 23: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过保代培训说过,这种情况可以提减值的说法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00: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第二期保代培训中要求
20%以下无限制,补足即可
20%-50%运行12个月
50%以上运行36个月
建议按照最新的保代培训口径处理

点评

是30%,不是20%  发表于 2011-8-31 23: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6 10: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hyhappy 发表于 2011-8-26 00:30
2011年第二期保代培训中要求
20%以下无限制,补足即可
20%-50%运行12个月

但这只是全资子公司,不是上市主体,要参照这个标准吗?子公司成立时,是没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的,我记得投行小兵以前好像是说补足、到工商登记、股东承诺就可以了吧,现在看来问题大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0: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unnyintherain 的帖子

全资子公司还真提到过,我忘了哪期培训了,全资子公司参照拟上市公司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0-5 01:21 , Processed in 0.217048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