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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larazlz

跪求!急急急!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外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是否需要剥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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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2: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搭车问一下,酒店、商铺是否算房地产呢,如果做房地产相关资产的剥离,这部分资产是否也要一起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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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azlz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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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9: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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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肯定要剥离,但是保障性房产项目,因属于国家目前鼓励的房地产政策,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该可以不剥离。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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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azlz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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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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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3: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发审委委员 的帖子

商业地产好像还存在一定的争议,皮革城、商品城之类的商业地产,甚至影视基地之类的商业地产,实际上不涉及炒房或者拿地哄抬房价,个人感觉是否可以尝试报材料啊,不知证监会是否有明确规定;
经济适用房的关键应该看发行人的性质:1)发行人就是代建代售,只是建筑商,确认代建劳务收入,而不是销售房屋的收入,肯定没问题;2)如果发行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而该楼盘就是其开发,目前监管很严,估计证监会是不会接受。
以上均有一个共性问题,目前证监会通常要求将经营范围中的涉房内容删除,其实已经限定必须剥离涉房业务,若将经营范围改掉后,即使经济适用房,也不能再继续开发。综上,建议上报前将经济适用房业务处理干净。以上均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无任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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