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kyosuglef

国内自然人向境外自然人借款进行境外投资,是否需办外汇登记手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17 00: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ngzhe915 于 2011-10-17 00:03 编辑
DukeHou 发表于 2011-10-15 08:52
还是先考虑境内自然人从境外借款的可行性吧。


版主可以解释的更加清楚一点吗。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第二十一条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和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到外汇局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但事实上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无法办理外汇登记,外汇进出需要其他方式变通。除非是特殊目的公司。

我拜托过版主的博文《19号文之后的实践》,19号文中提到,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并非以境外股权融资为目的公司对境内返程投资可登记为“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该境外公司可以申请转为特殊目的公司。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现在大量存在的非特殊目的公司形式存在的境内个人境外投资的承认。
温州和上海的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试点也是对境外投资事实的顺应和尝试。

我看到一些拆红筹后上市的公司和所谓的假外资上市企业,在提及到境外公司返程投资时资金来源的真实合法性时,或者陈述外汇系个人自由资金,或者解释为从境外亲朋好友处借款而得,但对于这一行为的合规性并无重点解释。当然部分红筹回归的公司按照75号文办理的外汇补登记的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7 09: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angzhe915 的帖子

个人借用外债应该还没有具体操作规程,所以,在现实中难以办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1-18 16: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前到厦门外管问过,答复:不允许境内个人到境外借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21: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xljlyh 发表于 2011-11-18 16:13
一个月前到厦门外管问过,答复:不允许境内个人到境外借款。

是的,现在只有温州等试点,其他地方官方的回答都是:不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0-4 03:29 , Processed in 0.229300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