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参考示例
甲公司于2016年7月申请挂牌,该公司主要业务为“苯类、染料中间体、酸酐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行业分类
按照国家统计局2011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甲公司属于“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甲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甲公司属于“商品化工(11101010)”;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甲公司属于“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
2.判断是否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甲公司经营业务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故甲公司属于非科技创新类公司,应满足报告期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的要求。
3.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测算
根据公司所属行业特点,考虑行业可比和数据获取等因素,我们选取公开市场数据、国内宏观数据等作为对标测算基础,测算结果见下表。
上表从大类行业对上述三类公开市场进行测算,小类细分行业通过新三板挂牌公司测算;主办券商在实际操作时,应尽可能选取最细分行业数据作为对标测算基础。
公开市场数据测算结果和工业企业分行业测算结果分别从公开市场和国内宏观经济两个数据层面反映行业平均水平。申请挂牌公司在实际对标时,应尽可能全面测算可对标的各个维度(包括但不限于本案例示例维度),并选择适当的维度进行对标,对于选择对标的数据维度和认为不适合对标而排除的数据维度,均应充分阐述相关理由。
4.数据来源说明
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已挂牌公司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库,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公司数据、国内宏观经济工业企业分行业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数据下载日期均为2016年9月27日。
5.营业收入对标
(1)甲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情况:2014年营业收入186,845.2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139,641.1万元,两年合计326,486.3万元。
(2)甲公司报告期两个完整会计年度(2014年、2015年)营业收入之和,高于公开市场数据的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工业企业分行业数据的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也高于细分行业的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符合“报告期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高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的挂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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