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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nguangyao001

请教公司法中关于“不得对抗第三人”和“董事会中职工代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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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5: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点,实践证明,很多工商局,哪怕你不是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变更,也会给你重发营业执照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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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5: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为毛上市公司不用天天往工商局跑呢,因为按照工商局的管理体系,上市公司的公众股人家就没给你登记,你变动自然不用报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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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8: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第二个问题是不是投资设立的公司从性质上来说肯定是国有企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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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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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9: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取得股东资格不以登记为要件。登记对抗而非登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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