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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逍遥125

【求助】国有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认定为国资公司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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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10: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Ghost_Wind 发表于 2011-11-24 12:06
按目前态势,如果楼主说的是区国资局(即区级国资委)下面有A、B两家企业,从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从而认定 ...

从形式上理解和国务院国资委或省国资委下属的两个企业是一样的。但因为区国资局的级别太低,也就是区国资局对企业的控制力是在太强,怕从实质上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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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22: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多虑了吧。同意五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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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11: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资委/局下面的企业一般不认定为关联方,国资管理公司下面的企业一般会认定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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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2: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上的,作为国资的解释空间还是有的,找地方领导去证监会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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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5: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考虑,我觉得区一级国资委控制下的两个企业应该被认定为同业竞争,如果省级以上国资委控制下的可以不认定为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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