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liveeasier

租用土地上所建房产是否可以纳入拟重组注入资产的评估范围?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1-21 14: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房地不分离原则,没有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如何能够办下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1 14: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不知房产证是如何办下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1 15: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要评估的,如果是长期融资租赁,土地上的房屋价值是要评估的,但土地由于没有拿土地证因此不好评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1 15: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确认了房地一体的例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6: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veeasier 于 2011-11-21 16:11 编辑

感谢大家的解答,经进一步核实,该处房产分为两部分,在自有土地上的建设部分已办理房产证,在租用土地上的建设部分还未办理房产证。不过现在又面对一个新的问题,重组后重组方的法人资格将注销,注销前这部分未办证的房产该如何处理?目前初步拟定的措施为转让给土地使用权登记方后再租用,但要土地使用权方受让有困难,大家还有其它好的办法吗?

补充一点:该处房屋和土地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为交通运输线路的交汇与转运点。

点评

搬迁?还是拆除吧  发表于 2012-8-15 09:02
搬迁  发表于 2011-11-21 22: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30 12: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该等房屋是重要资产,建议尽量先想办法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哪怕付出比较大的代价),否则就不要考虑将该房屋纳入重组范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1 23: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确认了房地一体的例外"
问题:若是租用的土地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那怎么办理其上的房屋所有权呢?
求解,谢谢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3 10: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liveeasier 发表于 2011-11-21 16:03
感谢大家的解答,经进一步核实,该处房产分为两部分,在自有土地上的建设部分已办理房产证,在租用土地上的 ...

改方案,证券化,套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5 16: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的办法,是买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
如果不行的话,建议搬迁或拆除
下下策,继续使用,取得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的书面支持意见
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8-16 23:3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从別的单位租的,还是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从国土部门租的?后者可以办证。
个人觉得可以纳入,但须提示房产瑕疵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7 12:20 , Processed in 0.209033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