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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rsaries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设立可能与其存在同业竞争的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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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0: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xishi2003 发表于 2011-11-24 10:43
同业竞争是指控股股东一系;可能关注的是关联交易。

2010年第四期、2011年第三期保荐培训中创业板审核要点明确了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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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1: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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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1: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问题,同业竞争是正对控股股东的,参见广电电气,与通用电气合资成立两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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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1: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业竞争算不上 但有可能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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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2: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可能没有,不过现已倒是很难说清楚,特别是参股公司的高管人员与上市公司高管的关系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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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3: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ph03 于 2011-11-24 13:28 编辑

上市公司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其和参股企业经营相似业务很正常啊,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参股方和公司关联方没有什么关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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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3: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liph03 发表于 2011-11-24 13:26
上市公司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其和参股企业 ...

如果其他参股方是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控制企业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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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5: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lz似乎没有理解同业竞争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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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5: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marsaries 发表于 2011-11-24 13:46
如果其他参股方是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控制企业就有问题?

你说的那种情形的证监会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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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6: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董监高,公司法就明确规定了同业禁止。合作方如果是重要的商业合作伙伴,而且可以公平交易,应该不是问题,但要解释的。而且是一个上市公司成立同业竞争的参股公司目的是什么?自己业务不能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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