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wujing

请教:无形资产超过净资产20%如何解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25 12: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许经营权那么大,经营的独立性能通过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5 15: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man2 于 2011-11-25 15:08 编辑

  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形式作了更为宽泛和灵活的规定。依据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只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均可作为合法出资:1)可以用货币估价,并2)可以依法转让。这无疑将极大的方便和鼓励广大台商在大陆进一步投资。那么参照中国新《公司法》规定,特许经营权是否可以作为外商在中国设立公司时合法的出资方式呢?答案是否定的。

  特许经营权在大陆存在两种:1)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如市政公用事业中的巴士、水电供应及地铁等;2)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如麦当劳快餐及众多台式咖啡店加盟店等。


  先看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依照大陆有关法规,如建设部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许多省市的特许经营管理规定,都不允许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样一来,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就没有满足新《公司法》的条件2“可以依法转让”,自然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就无法作为股东的出资而被大陆工商部门所认定。由于市政公用事业事关国计民生,每一个特许经营权的授予都要求申请者符合严格的条件。如果该特许经营权可以被作为出资转至一个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对国计民生及政府形象都将会产生负面影响。

  再看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由于中国现在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是可以自由转让的,所以符合新《公司法》条件2。再加上该种特许经营权一般均涉及到与经营有关的知识产权,且一般都较为著名,所以在实践中对该进行货币估价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前文所提到的麦当劳快餐特许经营权。这样,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完全符合新《公司法》对出资的两个条件。是否这样就可以作为出资了呢?答案还是不能。因为中国法出多门,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并不代表在实践中就可行。由于在中国设立公司尚需要经过工商登记和审核,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要成为出资还须符合工商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国工商总局2006年最新颁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8条的规定,特许经营权属于六种禁止作为出资的形式之一。该处的特许经营权作何种理解,现尚无明文规定。实务中了解到,该特需经营权应该包括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详细的规定工商总局会在近期出具文件予以明确。不过从立法精神来看,工商部门现行解释是合理的。因为商业连锁的特许经营权如果可以作为出资既不利于保护债权人,也不利于维护资本充实原则。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评分

参与人数 3 +10 +31 收起 理由
COSCO + 20
dingowm + 11
brucewang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1-25 15: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处特许经营权应该不是出资而产生的吧,讨论到出资上面可能有点跑题了,呵呵

评分

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oshistone + 6 是的,不一定是出资形成的。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5 17: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1998-11-12/71425.html
现代投资 1998年上市(当时名:湖南长永)
当时无形资产-两桥一路经营权 金额  150,977,953.18
净资产:                     股本  金额  110,079,000.00
                           资本公积  金额        401,468.00
                           盈余公积  金额    32,400,802.57
                        未分配利润  金额  114,629,012.93
                                         合计  257,510,283.50
无形资产占比   58.63%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09-07-24/55054795.PDF
四川成渝   2009年上市
上市时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金额     5,653,886,052.29
                           合并报表净资产金额     5,903,067,767.47
                           无形资产占比   95.78%(公司上市计算无形资产占比有扣除公路经营权,计算占比1.75%)

评分

参与人数 1 +20 收起 理由
COSCO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1-26 1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板,触及发行条件,肯定通不过;
创业板未规定,可以考虑;

无形资产出资的部分的少一点,把比例降下去,剩下的当赠与吧,呵呵,不知是否可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2: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swzssw 发表于 2011-11-26 11:43
主板,触及发行条件,肯定通不过;
创业板未规定,可以考虑;

这样恐怕不行,要求首发办法要求的是占净资产的比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4 11: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man2 发表于 2011-11-25 17:10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1998-11-12/71425.html
现代投资 1998年上市(当时名:湖南长永)
当 ...

在计算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时,公论经营权都是剔除的,剔除后这两家公司都不存在超过20%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4 12: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ic_gj 于 2011-12-4 12:23 编辑

可考虑提减值准备,并追调到以前年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4: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man2 发表于 2011-11-25 15:08
  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形式作了更为宽泛和灵活的规定。依据新《公司法 ...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没有规定不能转让,只是规定不能擅自转让,也就是说,在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视可以转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0-3 23:24 , Processed in 0.239530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