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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uis86

非现金补足出资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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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09: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将不实出资的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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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0: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形资产出资,特别是著作权等,在公允价值等方面很难真是确认,很麻烦,也容易留下后遗症,不建议用此来补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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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0: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fengqiang135 发表于 2012-1-11 12:16
1、最好不要用无形资产出资
2、这种股权转让方式并没有解决出资不足的问题


特意查了一下案例,金风科技的做法就是将出资不实股权转让出去,受让方支付现金作为对价的。现在的问题是受让方能不能以软件著作权为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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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0: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bill53581412 发表于 2012-1-12 10:34
无形资产出资,特别是著作权等,在公允价值等方面很难真是确认,很麻烦,也容易留下后遗症,不建议用此来补 ...

这个确实是,评估作价比较虚,大家都懂的,只是股东确实没有能力拿出现金来补~不知道各位大虾有没有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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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4: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解释的清,容易从一个坑里跳到另外一个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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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5: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louis86 发表于 2012-1-12 10:44
特意查了一下案例,金风科技的做法就是将出资不实股权转让出去,受让方支付现金作为对价的。现在的问题 ...

我认为金风科技案例中能通过转让股权并以现金对价以及债权对价补足出资的主要原因是现金及债权的最终所有权应该是发行人而非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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