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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方路

一起来看看:需要聘请财务顾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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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15: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一定请财务顾问,薪酬委员会认为必要时才请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或者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本帖最后由 jason3094 于 2008-12-10 15: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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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15: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jason3094 的帖子

你说的是对的
但同时采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方式的,必须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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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00: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enmj 于 2008-12-10 11:12 发表
可是我之前了解,很多美元基金投资境内的民营企业,都没有找保荐人的。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只要是红筹架构的就可以不需要??还是原来这个文件还没有实施。如果是后者,我了解的现在很多投资基金在看项目都没有要求 ...

需要澄清一个概念保荐人不是财务顾问,两者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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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4: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荐人不是财务顾问,两者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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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2-12 14: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各位总结得很好,顺带再请教一个问题:

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而以集中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需要聘请么?

貌似原来的回购办法中关于集中交易方式回购的条款已经无效了,而补充规定中没再提到财务顾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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