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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nsun2001

发审委审公司债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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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8 18: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你们一个消息:今年出题的老保代们(有几个都是我哥们)为了不让你们这些新人们考过影响既得利益集团,正伙同证监会努力加大出题难度呢,据说今年将狂考会计和税法,各位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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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8 19: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真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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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2-18 21: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玩,复习的烦了这个帖子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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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8: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真的是个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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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23: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彻底毁了 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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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12: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第二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下列程序审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一)收到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三)发行审核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核申请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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