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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星楼主

[保代攻略] 冲刺2022年8月保代考试,开一个备考答疑综合帖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2-6-26 23: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RiTianZ 发表于 2022-6-25 18:52
楼主好,抱歉歪个楼。协会延期通知出来后,大家都比较担心会不会跟8月底的CPA考试冲突,心里比较慌,不知道 ...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下面的帖子:
http://www.thxflt.com/forum.php? ... 1&extra=#pid14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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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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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6 23: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星楼主 发表于 2022-6-26 23:05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下面的帖子:
http://www.thxflt.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086 ...

收到,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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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2-6-27 00:03:24
七星楼主 发表于 2022-6-24 18:04
个人提以下几点建议,供您参考:

1、关于学习规划,由于是在职人员,项目重或者随机变化快,所以不宜 ...

非常感谢七星楼主详细的解答,基本明确了方向,希望今年努力备考、争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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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7 00:5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应试指南第346页提到了优先股能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的四种情形,但是在348页又说到了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的五种情形,(1)第一条后半段是前面四种情形之一没问题,但前半段修改公司章程(没说和优先股相关),增资和优先股没关系,减少没有提到10%,这里为啥要计算优先股,还需要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三条购买出售资产及担保也和优先股股份没关系,这里优先股股东都不出席,怎么需要优先股三分之二通过
(2)第二、四、五条提到的相关比例也不太明白,例如第二条,10%以上股东提出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是否是说,需要10%的普通股股东+10%优先股股东都提起才能召开(只是普通股股东10%提议,优先股股东不提议,这个董事会临时会议就开不了)

再请问,应试指南第340页,发行对象数量处,说到每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200人,此处不太明白累计的意思,如果是一次性发行,不存在累计的问题,那这里是否是说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情况?比如第一次151人(股息3%),第二次不能是50人(股息4%)?如果是,两次发行股息率不同,属于不同条款,而不同条款是累计可以超200人的。
多谢楼主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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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30 09: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yan1986 发表于 2022-6-27 00:57
请问:应试指南第346页提到了优先股能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的四种情形,但是在348页又说到了分别计算普通股和 ...

1、“优先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特定表决情形”与“是否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情形”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事项。

(1)“优先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特定表决情形”说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只有普通股拥有表决权,而优先股股东并没有表决权,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但是,考虑到优先股在某种意义上也具有股东的性质,因此,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的利益,法律法规就规定了当特定事项涉及到优先股股东利益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对这些事项进行表决。具体而言,证监会规定了4种特定情形,第一和第四分别是“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发行优先股”,这两个很显然涉及优先股股东利益和权利义务;第二是“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这个减少了公司资本实力,影响到公司偿还优先股本息的能力;第三是“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这个导致优先股发行主体发生了变化。

(2)“是否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情形”适用的对象仅是“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而不是“普通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暂时”的普通股性质,另一方面具有优先股性质。因此,在计算涉及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或排序(比如前多少大股东)”时,就要考虑是否需要把“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也计算在内,具体来说,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将其完全视为普通股,普通股与“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合并计算;另外一种是将其完全视为优先股,不作为普通股。

(3)“优先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特定表决情形”强调的是能否出席股东大会;“是否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情形”针对的是“持股比例、股东排序”的计算。

2、从法条上来看,您的理解是对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可行性比较小,存在着规避监管的嫌疑,需要和证监会沟通能否可行。在储架发行制度下,之所以各期的票面股息率可以不同,是因为各期发行的时间不同,对应的市场利率水平不一致,存在着合理性,而各次发行的其他条款必须相同。考虑到这种合理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储架发行的各次发行条款实质相同”,大概率累计起来也不得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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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4 18:39: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星楼主您好!想请教一下,2022年4到6月份出台的关于股和债的政策,对复习的影响有多大。目前已按照5月份保代宝典进行复习,什么时间可以在投行云课堂看到对比的版本。望拨冗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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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4 20:47: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星楼主 发表于 2022-6-30 09:56
1、“优先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特定表决情形”与“是否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情形”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事项 ...

非常感谢楼主答疑。根据你的解释,对于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的那五类,比如第二类: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这一条,这里就只要普通股占比1/10的股东提出即可召开,不用计算优先股恢复后代表1/10的情况是吧(如合计占11%的普通股a,b,c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导致a,b,c占比仅9%,而其他股东都不提出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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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22: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和各位大神,关于《保代宝典》第二册《第八章 持续督导》之《考点二十二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监管要求》中,对资金往来的限制性规定有: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包括“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与法规中以下表述“独立董事应对以下资金往来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是否存在冲突呢。
既然上市公司不能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拆借资金使用,那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部分事项,即“上市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借款”,是否本不会发生,还是只是对上述事项发生后的补救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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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22: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yan1986 发表于 2022-7-4 20:47
非常感谢楼主答疑。根据你的解释,对于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的那五类,比如第二类:代表1/10以上表决权 ...

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确的。这种主计算原则要是为了保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如果考虑计算优先股,相当于加大了分母,为了达到10%比例,就需要更多的普通股股东加入(与单纯的普通股股东比例相比),从而加大了提议召开董事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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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23: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pcsms_jxOxa2vl 发表于 2022-7-6 22:12
请问楼主和各位大神,关于《保代宝典》第二册《第八章 持续督导》之《考点二十二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

这两条规定是存在矛盾冲突之处,但不能理解为“这两个条款是完全对立互斥,有一个对有一个不对”,应当理解为“都需要同时遵守,均不得违反”。这种不同法规存在一定的冲突情形,在投行法规中时常出现,均按照前述原则来理解。就这两条来说,需要结合借款方向来综合理解这两条规定:

1、上市公司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借款,除非符合后面所说的参股公司例外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可以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在这种情形下,达到第二条所说的标准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3、第二条所说的借款,使用的表述是“新发生的。。。借款”,而不是“提供。。。借款”。从理论上来讲,包括了两种借贷方向,但基于第一条的禁止要求,实际上只包括前述第2种借贷方向。至于为什么使用“发生”而不是“提供”,是因为后面还有“其他资金往来”的表述,可能包括了双方方向均可以实施的情形,因此,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立法措辞严谨的处理方式。
4、针对借款,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适用的是第2种借贷方向,是必须履行的程序;针对第1种借贷方式,属于禁止情形,即使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也不可为之,更不属于事后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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