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YQDSB2012

[模拟出题] 环保核查判断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15 23: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
1、  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和跨省从事冶金、化工、石化、煤炭、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需环保部核查。
【对】
2、  重污染申请IPO,跨省有销售子公司,不需环保部核查
【对】
3、  重污染申请IPO,跨省的参股公司,不需环保部核查
【对】【核查范围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4、  重污染申请IPO,外省有子公司,但已注销,不需环保部核查
【不好说】如果是36个月以外,也从事重污染业务,应该纳入核查范围

5、  重污染企业IPO,募集资金投向重污染且跨省,即使未设立也视同跨省,要环保部核查。
【对】
6、  重污染企业再融资,申请材料中可不包括环保核查证明。
【对】其实,再融资没有核查也OK。
7、  非重污染的公司再融资,投向重污染,不需要环保核查。
【错】
8、  重污染的公司再融资,投向非重污染,不需要环保核查。
【错】
9、  环保核查期间可以不覆盖申报期。
【对】申报期是三年一期,核查期间为36个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5 23: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家园 发表于 2012-11-15 17:10
第8题修正。只要募投项目不投资于重污染,就无需环保核查。

201111月环保部《上市环保核查培训材料》核查范围:《上市环保核查培训材料》明确核查范围为:首次申请上市并发行股票的公司或申请再融资、增资扩股、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上市范围内,所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中从事重污染行业生产的企业,以及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或投向属于重污染行业的生产企业。
第8项,应该核查

点评

第六题的理解就是,在申报的时候申请材料不是申报材料的必备材料,没有环保核查证明证监会照样受理,只不过上发审会之前需要拿到环保部或者环保局意见而已  发表于 2012-11-16 00:05
按这个说法,再融资都需要环保核查了吗?第六题如何理解呢?  发表于 2012-11-15 23: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5 23: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第8和9,本题中所述的环保核查是否指“上市环保核查”,募投项目是“环评”吧?
2009年第2期保代培训讲过“
再融资,脱钩 环保总局办公厅出的文对证监会无效,非证监汇签文件。故再融资要求仅仅为:三年内无违规,即日常合规;和募投项目环评达标,即新项目合规

所以,再融资应该都不用环保核查?只需要提供募投项目的环评文件和无违法证明。
而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募投项目投资于重污染,要进行环保核查,这应该怎么把握啊,版上的兄弟们讲讲。

点评

哈药事件出来后,再融资也需要环保核查了。我们部门11年做的项目,也被要求补充核查了。  发表于 2012-11-16 22:25
首先,再融资投向重污染要环保核查是清楚的,一定要做;其次,环保核查和证监会审核脱钩应该也是明确的;该申请发行申请发行,该申请核查申请核查,二者之间没有矛盾。  发表于 2012-11-15 23:57
大家都来讲讲  发表于 2012-11-15 23: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5 23: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根据保代培训,再融资应该不需要环保核查了,7和8是不是都不需要啦?求教~~
2010年第五期罗卫:”关于再融资项目环评问题,证监会认为
(1)公司募投项目立项一般要取得环评批复
(2)如果公司环保未受到处罚,说明公司在日常环保中是守法的
(3)证监会不把再融资环保核查作为申请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前置程序
(4)燕京啤酒再融资审核通过前并没有取得环保批复,证监会在答记者问中阐述的比较清楚了”

4 如外省子公司已注销,不存在跨省经营,也需要环保部?
5 应该是对的,环保部公示的一些在建或者筹备的项目,都纳入核查范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6 00: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了一条证监会回应燕京啤酒的新闻,确如ahowjoyo所言,分别独立进行。
针对有媒体对于“证监会审核燕京啤酒非公开发行股票程序中可能漏掉环保审核环节”的质疑,证监会有关部门官员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如何执行环保法规有明确规定,燕京啤酒的审核严格执行了相关审核标准,不存在漏掉审核环节的问题。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核准,是一项法定的行政许可行为,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授权,证监会2006年5月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第38条)。
在实践中,环保部门的日常核查与证监会再融资的核准是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两者并不互为条件。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保部对再融资项目环保情况进行核查之后,需将核定结果在其网站上公示10天,结合公示情况提出核查意见及建议,以函件形式报送证监会。从这个规定本身来看,环保部出具的环保核查复函并非是再融资获得通过的前置条件。

  证监会有关部门官员表示,依照法律程序,证监会于2008年3月18日受理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在公司报送的申报材料中,提供了本次拟投资的16个项目的相关环保批文。此外,公司还取得了外埠各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环保、劳动保障、质量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自2005年以来公司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证监会根据法定的发行条件和审核程序,对该公司的再融资申请进行了审核,对照审核标准,证监会在审核中迄今未发现燕京啤酒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存在不符合环保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处。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先锋币 +3 收起 理由
CMC + 3 + 3 我来加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6 00: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katelinchen 发表于 2012-11-15 23:54
同意楼上,根据保代培训,再融资应该不需要环保核查了,7和8是不是都不需要啦?求教~~
2010年第五期罗卫: ...

我的理解是,再融资的环保核查是环保部要求的,证监会不做要求,所以再融资的时候环保部的核查意见不是申报材料的要件之一,没有核查意见照样受理,照样反馈,不影响审核。但由于环保部的要求,如未通过环保核查,会影响上会,即使上会通过也是有条件的,需要拿到核查意见以后才能发行。
而IPO是证监会明确规定要进行环保核查的,重污染企业没有环保核查意见不受理材料的。
综上我理解7和8都是需要的,因为都是环保部的要求,至于第5我有疑问,环保核查是先省里初审然后再把审核意见提交环保部的,如果都未设立,省里审什么,审规划要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6 0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1、  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和跨省从事冶金、化工、石化、煤炭、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需环保部核查。

2、  重污染申请IPO,跨省有销售子公司,不需环保部核查
这个以前一直有争议,我曾经直接咨询过环保部的受理处长,处长这么说的,重污染跨省的子公司只是销售并且不负责运货过来再发货的,不需要环保部核查,但是如果该子公司销售的职能外还需要生产中心把货运输到销售子公司并交给购货方的,就不能单纯算销售,要核查。
3、  重污染申请IPO,跨省的参股公司,不需环保部核查
不需要
4、  重污染申请IPO,外省有子公司,但已注销,不需环保部核查
报告期内注销的要
5、  重污染企业IPO,募集资金投向重污染且跨省,即使未设立也视同跨省,要环保部核查。
对,募投项目投向重污染且跨省必须要环保部核查。但是仅仅只是下文回复中的建设项目中的在建项目和筹建项目,可不环保部核查也不进行核查明录,但是仅限于上述项目不是募投项目。
6、  重污染企业再融资,申请材料中可不包括环保核查证明。
对,但是建议省级文还是要拿到的,燕京啤酒是一个案例,但是酒钢宏兴也是一个案例,非公开过会在发行的时候国家环保部核查公示挂出来没几天被举报了,核查结果变成不通过,酒钢宏兴该次非公开被勒令暂停。
7、  非重污染的公司再融资,投向重污染,不需要环保核查。
错,非重污染的公司再融资,投向重污染,根据最新的意见,需要环保核查,跨省的需要环保部核查
8、  重污染的公司再融资,投向非重污染,不需要环保核查。
对,这个在环保2003(101)号文中很明确了,重污染企业再融资只是募投项目投向涉及不涉及,如果涉及重污染的就要核查,如果跨省的还要环保部核查。另外,公司债的发行也可以佐证这个,公司债也是再融资,只是大部分的公司债募集资金投向了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肯定不是募投项目了,所以不需要环保核查。
9、  环保核查期间可以不覆盖申报期。


点评

参股的是要核查的,你能拿出不核查的理由吗  发表于 2012-11-16 22:35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7 先锋币 +3 收起 理由
gemini13 + 5 + 3 考试就靠这了哈~
guying1212 + 2 讲得很清楚!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6 21: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核查期间可以不覆盖申报期——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6 23: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JimmyWong 发表于 2012-11-16 01:19
1、  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和跨省从事冶金、化工、石化、煤炭、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 ...

我做了三家参股不核查的了,一个重组,一个再融资,一个IP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7 02: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1-6全对,7募投项目涉及重污染需要环保核查,9可以不完全涵盖报告期,主要不是不涵盖报告初期,而是因为环保核查周期一般比较长,企业会提前做环保核查,可能核查期到3月,而申报期到6月末,不构成占该
8 有争议,但是个人理解,上市公司作为持续披露主体,环保问题也是披露事项,不应当就某次融资单独核查,之所以要求募投项目作为核查事项,是因为持续披露中未包括,才单独作为环保核查事项

另外,上市公司再融资没有环保核查完并不构成过会障碍,我去年的一个非公开发行项目,就是没有取得环保部的环保核查,无条件过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4 22:31 , Processed in 0.231407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