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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uhanghq

[必考知识点] 配售对象一题(陷阱大大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4 21: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选BD。理由:股票配售对象限于下列类别:
(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五)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六)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
(七)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八)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
(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
(十)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
(十一)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和自主推荐个人投资者的证券投资账户;
(十二)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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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4 21: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参考答案是AB,陷阱主要在AD  
A、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虽然没有被列为配售对象,但是属于(十二)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案例:巨轮股份网下发行--国泰君安证券光大银行商飞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再说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都可以参加股指期货了,网下配售算个球。】
B、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可以】
C、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可,《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备案通知》别解除询价资格,因为他们打新股为目标】
D、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不可,虽然办法里面列为配售对象了,但是同上理由同C]

点评

这题陷阱还有:题干是问"可以作为非推荐类的配售对象",是问非推荐呀,所以答案只是B。  发表于 2012-12-3 22:18
如果不是IpO,CD也不可以吗?  发表于 2012-11-26 07:36
我觉得A不行。只有主承销商推荐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才有可能成为配售对象,没有推荐的就不属于吧  发表于 2012-11-25 12:08
定向理财可以做为推荐类配售对象。  发表于 2012-11-2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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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4: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列可作为配售对象的是:
A、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不可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
B、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可以)
C、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可以)见中证协发【2012】150号文
D、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可以)见中证协发【2012】150号文

点评

集合可以的话,定向就肯定可以呀  发表于 2012-11-28 20:05
A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2-11-2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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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4: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实施细则

总则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股
票)的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确保首发股票发行承销工作的有序开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承销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担任首发股票项目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以下简
称主承销商);
        (二)参与首发股票网下发行业务的询价对象,包括常规类询价对象和推荐类询价对象。
    第三条 协会依据《承销办法》及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主承销商及询价对象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 常规类询价对象的备案
    第四条 常规类询价对象是指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并符合《承销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合规境外机构投资者。
    第五条 常规类配售对象是指常规类询价对象管理并符合《承销办法》规定范围,可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包括:
    (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五)信托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六)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七)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
    (八)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
    (九)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
    (十)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
    每个常规类配售对象应当指定2个证券账户(上海、深圳市场各1个)和1个银行资金账户,参与首发股票网下申购业务。
    第六条 申请成为常规类询价对象或增加配售对象的机构应向协会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在协会完成备案后可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
    第七条 申请成为常规类询价对象或增加配售对象的机构向协会提交的备案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机构关于符合《承销办法》第七、八条相关条件的说明函。
    (二)申请机构关于接受询价对象相关监管和自律管理的承诺函,包括以下必备内容: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询价制度的相关规定;
    2、保证询价对象备案文件的真实性;
    3、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应以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基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4、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
    5、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就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有关事宜进行的调查;
    6、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三)询价对象业务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话、电子信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四)配售对象指定账户信息,包括自营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的名称、指定证券账户信息(包括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和指定银行资金账户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名称、资金账户名称、资金账户号码、开户银行联行行号)。指定账户一经备案,不得随意变更。
    (五)询价对象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有资金具备投资A股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可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配售对象资质证明文件,其中以下类别证券投资账户分别需要提交:
    1、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募集设立的批复复印件,基金备案确认函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基金合同复印件,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组合资产规模说明函,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管理合同复印件,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可用于投资权益类证券的资金规模说明函,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设立批复或备案回执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复印件,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信托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可用于投资权益类证券的资金规模说明函,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6、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可用于投资权益类证券的资金规模说明函,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7、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保险产品的批复或备案回执复印件,可用于投资权益类证券的资金规模说明函,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属于受托代理投资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 A股投资额度的说明函,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9、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确认函复印件,企业年金组合的资产规模说明函,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第八条 常规类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合同)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协会不受理其相关证券投资产品的配售对象备案申请。
第三章  推荐类询价对象的备案
    第九条 除常规类询价对象外,主承销商还可自主推荐部分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作为推荐类询价对象,参与本公司主承销首发股票项目的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主承销商自主选定推荐类询价对象名单,同时确定询价对象指定配售对象名单。
    第十条 主承销商应当设定明确的推荐类询价对象条件,建立审核决策机制、日常培训管理机制和定期复核制度,确保询价对象的甄选、确定和调整符合内部规则和程序。主承销商还应针对个人投资者的推荐工作建立专项合规管理制度,避免由于各类关联关系所引发的不正当关联交易或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发行业务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 主承销商应当按照既定的条件和流程选定推荐类询价对象,相关名单向协会备案前应经公司级相关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主承销商设定推荐机构投资者的条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一)最低注册资本;
    (二)资产管理规模;
    (三)专业技能;
    (四)投资经验;
    (五)市场影响力;
    (六)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
    (七)信用记录。
    被推荐的机构投资者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符合主承销商设定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应当优先考虑投资经验丰富、研究能力较强、资质过硬且具有长期持股投资偏好、尤其是与发行人存在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机构投资者。
    第十三条 如机构投资者指定的证券投资产品发生本细则第八条所述情形的,主承销商不得推荐其参与首发股票网下发行业务。
    第十四条 主承销商设定推荐个人投资者的条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一)投资资金规模;
    (二)专业技能;
    (三)投资经验;
    (四)信用记录;
    (五)投资偏好;
    (六)抗风险能力。
    被推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具备5年以上A股投资经验,无违法违规记录,其用于投资的资金应确系自有资金,主承销商应对其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核查。
    在选择个人投资者时,主承销商应当优先选择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其投资资金规模与首发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特性相适应、且与本单位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并相互了解的自有客户。
    第十五条 每个承销项目主承销商可推荐不多于20名机构投资者、10名个人投资者成为推荐类询价对象;承销项目的发行数量超过4亿股的,可推荐不多于40名机构投资者、10名个人投资者成为推荐类询价对象。每个询价对象应指定1个配售对象,每个配售对象应指定2个证券账户(上海、深圳市场各1个)和1个银行资金账户。询价对象为个人投资者的,其银行资金账户应为本人自有银行资金账户。
    第十六条 主承销商应向协会备案公司内部推荐规则和推荐类询价对象名单。具体备案内容包括:
    推荐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推荐条件、审核规程、决策程序、日常培训管理、定期复核制度以及合规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
    (二)主承销商报备推荐类询价对象名单时,应包含以下文件和信息:
    1、推荐类询价对象名单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名单;
    2、公司级相关决策委员会就推荐名单的有关书面决议;
3、推荐类询价对象相关信息明细,其中,机构投资者
包括各询价对象业务联系人信息、各配售对象指定账户信息;个人投资者包括个人联系信息、个人指定自有账户信息。
    询价对象业务联系人信息包括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话、电子信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询价对象为个人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其本人的长期居住地址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配售对象指定账户信息包括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的名称、指定证券账户信息(包括上海、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和指定银行资金账户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名称、资金账户名称、资金账户号码、开户银行联行行号)。指定账户一经报备,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七条 主承销商可对公司内部推荐规则内容和推荐类询价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相关变更备案工作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主承销商内部推荐规则做出调整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备案变更文件。
    (二)因拟发行项目需要变更推荐类询价对象名单的,主承销商应最晚于招股意向书刊登之前1个工作日向协会提交变更备案申请及相关文件。变更文件和信息的要求见第十六条第(二)项。
    (三)询价对象业务联系人信息或指定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主承销商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随时向协会申请变更备案。
第四章 首发股票网下发行业务信息的备案
    

点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2】150号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信托计划成为新股配售对象的备案申请  发表于 2012-11-26 12:10
有新规了  发表于 2012-11-2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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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5: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问是否可以的话,券商推荐可以,那么就是可以的。
-----------------
事实上,这也给整个打新的机构业态带来新的变化,按保代培训会议上披露的数据来看,目前询价、配售对象分为常规类与推荐类两大类,推荐类的对象占比开始上升。

其中,在询价对象方面,常规类由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和QFII等组成,共285家。而推荐类则由2011年底增加375家达到今年8月的495家,后者占比越来越重。

而在配售对象方面,推荐类中机构自有资金账户占89%,有限合伙企业5%,其他6%(券商定向理财、基金一对一专户理财、企业年金计划)。而150号文之后,所有集合信托计划被暂停资格。

150号文的影响,在保代培训会上被归为三点,除打新产品会更理性及主承销商新股销售任务更艰巨外,监管层担忧未来私募打新资金将寻找新的寄生平台,如券商小集合、基金一对多、有限合伙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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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1: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列可作为配售对象的是:
A、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B、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C、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

A,只有作为券商推荐类的才可以作为配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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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为B 有个国泰君安的回复里边说了 定向的不可以。也是在论坛里共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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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2: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CD比较确定的在原文的附则里,明确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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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3: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a到底行不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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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0: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CD明确不行,但是A就有争议了,是否需要明确定向的方向才能确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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