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tree 发表于 2013-1-18 14:20
一、交易结构
本次吸并价格即为被吸并方深能管理公司净资产评估值104.11亿元,其中,发股支付103.94 ...
1、为啥不走注销程序?
如果说,老深能集团因为资产瑕疵做不了注销,新设的深能管理公司是可以做注销和清算的呀。
答复:注销、清算我倒觉得是一条路。深能管理清算后,剩余财产向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分配,鉴于深能管理持有的资产仅为深圳能源的股权,所以直接按比例分配即可,一样可以实现非公开发行意图实现的目的。
2、为啥不走定向减资?
老深能集团可以定向减资,实现深国资和华能的直接持股,比如上海华虹的案例。新设的深能管理公司更是如此。
税负会是一部分原因吗?相比注销清算,分立可以适用59号文。
至于定向减资,需要债权人同意,但吸并一样需要。
答复:你所谓的定向减资如何操作?上海华虹中返还的应当是原投资款和相应未分配利润等。深能集团向谁减资?减资后对减资股东如何处理?
3、分立后的连带责任
“深能集团派生分立为深能集团存续公司和深能管理公司,新设深能管理公司只持有深圳能源63.74%的股份,其余资产和负债全部留在深能集团”。
这个是两家分立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无与债权人的约定,则深能管理公司公司还是要承担老深能集团的债务连带责任。上市公司吸并深能管理公司,等于连这块连带责任一起背过来,那么这次这个新方案的新体现在哪里?当然,上市公司的异议股东有cashoption啦。
如果说已经取得债权人同意将全体债务保留在老深能集团,那么在老深能集团直接走定向减资不好吗? 答复:(1)继续问定向减资如何操作; (2)关于连带责任的问题,同意你的分析。如果在深能集团分立时,未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深能管理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那么深能管理对原深能集团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亦须对原深能集团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报告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对于上述连带责任问题未有提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