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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andhuang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业务规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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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5-20 23: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抱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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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1 12: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这样的资料非常符合即将到来的新三板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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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1 16: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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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8: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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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21: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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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6: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新三板新规则中提到“挂牌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业界据此认为新三板新规则突破了原规则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但是我翻遍了原规则(即《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并没有发现文中有对在“新三板”挂牌的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限制。请问所谓原规则对挂牌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体现在何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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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6: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generaldjk 发表于 2013-5-25 16:20
请问楼主,新三板新规则中提到“挂牌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业 ...

请参见
1、《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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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6: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心的楼主,谢谢分享,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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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23: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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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22: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共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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