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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沧海蝴蝶yf

高分请教:内资公司的隐名股东是香港人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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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2: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关注以下要点:

初始投资之时是否有协议,如果有是否有规定关于日后显名化的安排。

直接显名应该注意是否符合外资目录的要求。

视所在地进行一个中中外的安排,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或者以现时境内自然人和香港人做一个有限合伙,境内自然人作GP,香港人为LP。境内自然人转给有限合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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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8: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fireinwater 发表于 2013-11-11 10:09
如果是从大陆移民过香港的,还好处理;但如果直接就是香港人,让其在国内注册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做个股权转 ...

请问,如果大陆移民香港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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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8: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5ge 发表于 2013-11-11 11:34
直接将显名股东所持的股权(股份)转让给隐名股东,让隐名股东出头。当然前提条件是,该公司不在外商投资产 ...

但是中外合资企业中的中方不是不允许为自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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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10: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不能是中国自然人,但可以是外国自然人。而且,中国自然人在某些地区也有例外的,如华人华侨、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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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2 17: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分享案例,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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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0: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888 发表于 2013-11-11 17:00
一、肯定要将隐名股东进行显名化;
二、至于说是否构成改变公司的性质,则需视隐名股东投资设立该公司时的 ...

同意,如果隐名股东之前非外籍,那不改变该企业性质吧,苦无无案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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