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迷茫茫

出资不实,为何构成上市障碍?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0-25 17: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igestfox 的帖子

在业务的层面上探讨规定的合理性似乎没什么问题,审核标准只是一个规定而已,甚至不是一个很公开透明的有合法身份的规定,往往见诸于某次培训某人的个人观点,证监会也在不停的调整,没必要觉得自己掌握着真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0-25 18: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见:如果只有这一个问题,我建议做一次申报,如实披露,不行再等。坚决不支持自己缴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5 18: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出资不实的危害的问题上来看,根本上还是个法律问题,如果继续深究背后的立法原理,本质上还是中国立法国情的问题。美国公司采用登记制,注册资本想报多少就报多少,因为美国属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本身的好坏跟注册资本本身并无关系,而且由于美国出资形式多种多样,所以公司注册资本的衡量,本身就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中国制定公司发在引入美国的公司制度时,考虑到中国市场经济及中国人民热血的现状,采用了保守兼适当引入的方法,即要求足额出资、有限种类财产出资,同时也引入最低出资的概念。要求注册制、足额出资的原因是因为热血的中国人民对市场不怎么懂,注册资本还是衡量一个企业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标准,一方面为了鼓励大家投资办公司,拿不出钱,可以先注册多的,然后再分批出资。所以,我觉得虚假出资虽然可能涉及到财报不实的问题(但是不同资产采用的原始计量方法不同,入账成本也不同),根本原因还是违法行为,虽然不一定会造成实质的伤害,但是企业本身具有了违法违规行为(刑法中也有关于虚假出资入刑的规定),在全球,具有违法行为的企业都不允许公开融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5 21: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也反映了当时历史条件下,民营企业面对经营环境不公平的情况,公司要参与很多项目投标,有注册资本的资质条件,很多民营企业“被”虚增资本。当然不能以此为不诚信免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6 1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纳 发表于 2011-10-25 17:42
回复 bigestfox 的帖子

在业务的层面上探讨规定的合理性似乎没什么问题,审核标准只是一个规定而已,甚至不 ...

探讨当然没有问题。

可是楼主想当然地下结论,而且抱着挑战和抱怨规则的态度来谈这个问题,我觉得就不是业务问题了,而是态度问题和认识问题,这才是最可怕的。

就如醉酒驾车,被抓后有着N多的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0-26 10: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bigestfox 发表于 2011-10-26 10:09
探讨当然没有问题。

可是楼主想当然地下结论,而且抱着挑战和抱怨规则的态度来谈这个问题,我觉得就不 ...

规则都是在有挑战和抱怨之后才会修改的,我依然不认为这是问题。其实取消注册资本制度也是一直有的呼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6 14: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纳 发表于 2011-10-26 10:41
规则都是在有挑战和抱怨之后才会修改的,我依然不认为这是问题。其实取消注册资本制度也是一直有的呼声。

这不是学术探讨,而是业务探讨。
如果是学术探讨,你觉得自己当发审委都不是问题,保证没有人反对,而且反对无效。

当然,你如果愿意在做项目的时候挑战一下发审委,我们还是愿意看一下热闹的。甚至可以围观,并且不负责任地声援你一下,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14: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各位的回复,我有几点想补充:
一、关于发帖目的
我发这个帖子,真不是某帖友说的,为了抱怨规则,而是基于以下几点:
1、分享。自在先锋论坛注册以来,看了很多帖子,对我业务提升帮助很大,自己也想总结点什么,以作为一点点回报。出资不实问题虽然在论坛有多个帖子,但基本是讨论如何解决,而其为何是上市障碍,却鲜有讨论。一个月前,我也只知其是障碍以及大概解决思路,却从没想过究竟有哪些危害,相信有不少帖友也跟我一样。接触这个项目后,通过思考、求教,总结了四条原因,是想分享一下的。
2、求助。最近在制定公司的改制方案,由于有出资瑕疵问题,需要考虑上市主体,因此想跟帖友们讨论一下,以免犯错,得对客户负责啊。“海纳”的回答非常好,其提到的“先补足出资整改完毕再等待符合证监会的审核标准(审核标准一直在变化中,我个人认为这个标准是逐渐放松的),也有可能不用等三年”,也是项目组计划选择该上市主体的重要“赌注”,我也觉得证监会对该问题的态度有变化的可能,说不定不用等三年。这没有要挑战发审委的想法。
3、感触。最近看了一些比如“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企业都去了海外上市?”的帖子,有些感触而已。
分享、求助和感触。不应该是“无知”,也不应该是“最可怕的”吧。
二、关于诚信
该客户10年的这一行为,老板下达办好某件事的任务,而完成该任务对注册资本有要求,几个员工操作了注册资本的事,老板是否知情我不敢判断。当然即使老板不知情,当事员工也大都不在司了,可能有帖友也会说,有不诚信员工的企业,就有不诚信的企业文化,等等。我想说的是,如果个别帖友把10年前的这件事在诚信方面过度扩大化,首先得要扪心自问,能否做到我在“11楼”所说的事情,自己做不到,一面干着“包装”、“编故事”、“不说实话”之事,一面又在论坛中树立高风亮节的帖子,这又是何必呢。
判断一个项目好坏,企业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是否具备持续发展能力,以及管理层人品,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公司对员工的态度(比如可从工人食堂饭菜、住宿条件等了解)、对产品质量的态度(能最佳地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感)、对上下游单位的态度(衡量一个企业商业信用的根本)等,这些方面都比10前的出资一事更能反映出管理层人品吧。
三、关于违法
一个项目,如果近几年有重大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比如造成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重大安全事故等,那肯定是上市障碍。但如果一个存续十几年的企业,从没违反过公司法、劳动法、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这些法规孰重孰轻只是个人判断和理解问题),这样的企业多吗?对待这样的项目,还是不要一棒子打死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6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上市首先是要其出身明明白白,因为投资人要知道你的来龙去脉才能对你做出判断。出资不实是个很大的问题,而且这家公司出资不实的比例很大,就像一个人犯了罪,要坐牢一样,三年其实不长,不经过时间的考验,怎么知道你有改过的决心。而且从大的层面来看,如果让你上市了,岂不是要给市场这样一个信息:只要上市前交点钱就可以的导向。不严惩就没有后怕,无所畏惧就无所不为。我们的社会其实也需要严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6 15: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资本制度本来就是个“恶法”,它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典型逼良为娼。全世界没有几个国家还采取法定注册资本制度。以“恶法”规制经济,再以此评价企业是否诚信,毫无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7-1 02:05 , Processed in 0.215586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