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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田园牧哥

[模拟出题] 一道公司法的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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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0 23: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返还,通俗的理解,认股款本身就是股东自己的,当公司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而不能成立时,都应该返还认股款的利息收入。只是公司创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在因为不可抗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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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22: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返还,公司法95条中的(一)(二)两款并不要求发起人有过错,意即不管何种情况只要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就应该按照(一)(二)款规定履行相关责任;
第三款是发起人有过错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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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4: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返还本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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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7: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理的角度理解,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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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7: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题,对《公司法》第90、91、95条的理解更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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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0: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返还,公司法第95条第2款规定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如果可以不返还,大家岂不是都可以利用这种方法白赚利息钱了.
mattin 发表于 2008-11-12 15:49

应该返还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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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23: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8楼分析深度高过4楼,其实除了不可抗力外,题干提到经营条件变化,这个是要返还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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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2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的股款是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产生的利息是银行给的,支付利息不是对发起人惩罚,而是对股东的权利的最低保障。于情于理,这部分利息,无论怎么说也不该归发起人,自然就是各个股东的。
返还本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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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14: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要返还的,因为即使不成立的原因不是发起人所致,但认股人的股款存在银行的利息总是认股人的,是要还给认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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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16: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返还,如果是发起人的责任就不光是返还这么简单了,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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