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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qiu_r

[业务讨论] PE增资国企是否必须履行招拍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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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31 1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增资的话,评估,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转股,评估,主管部门备案,最后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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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4: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中规定:
    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情况特殊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通过向多个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等方式,选定投资者。企业改制涉及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个人认为,通过增资方式引进特定投资方的,只要履行公开、公示转让方信息就可以了,不一定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所。中国地大物博,执法观念不同,造成各个地方操作要求不一,应该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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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21: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湖北省的那个关于国有企业增资扩股的程序是建立在企业欲公开选择投资者的前提下,也就是说,某国企想公开选投资者的时候,本文件对如何公开选投资者作出了程序性和实质性规定。而国务院关于企业改制的2005年的那个文件,是指在企业改制中如果引入新投资者,原则上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但如果发行人设立的时候就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是否受上述限制,就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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