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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PO小肥龙

关于公务员持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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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0: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还是看两点
1、持股是否错在单位管辖的行业范围
2、持股人的行政职务

以前问过中纪委,如果在所管辖行业,职位就是处长这种,一般没人举报也还好,举报了会建议辞职和清理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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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4: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panyarn 发表于 2011-12-2 21:34
既然法院在离婚时将股票判给了妻子,则说明公务员持股没有问题;如果真有问题,是否可以让丈夫申请再审,撤 ...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

当时双方的工作性质不是法官必须掌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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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5: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的党政机关干部是不能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浙江省只准许党政机关干部有两种投资行为:一、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卖股票;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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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02: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参照瑞丰高材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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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5: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人家以合法途径取得
二、人家要是公务员都不当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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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14: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公务员是董事长的弟弟,当初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成立时,该公务员就持有很少的股份,这种持有控股股东的股份的,是否需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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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17: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suellen 发表于 2011-12-1 17:44
根据2010年1月8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禁止违 ...

“禁止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关键在于,这里好像没违法规定----是法院判决的合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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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5: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转让,可以直接找上述领导或者纪检委陈述情况,最好就是陈明了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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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21: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瑞丰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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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16: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一个哥们说过了,关键是两点:行政管辖和级别

1、行政管辖范围:即该公务员是否利用其职权为其持有股份的公司输送利益或有输送利益的嫌疑?市政府处级干部辖区下的公司肯定有嫌疑;农业局干部与生产工业产品的公司之间一般不存在利益输送的管道;等等
2、级别:一般处级以上会引起关注。

只要能证明公务员是合法取得的股权,且并未利用职权为该公司输送利益。证监会是认可的。
成功的案例(具体记不清名字了):1、原来不是公务员是购买的股权,后来考上公务员了;
                                                2、通过继承取得的股权。

以此类推,离婚判决取得的股权也是合法取得的股权,关键看之前公务员与该公司之间有没有输送利益的嫌疑。如有,只能是公务员退出一个方案;如没有,可以先和会里沟通,是否可以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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