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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aintron

有限公司董事会一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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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2: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从法理上还是实务上都是应当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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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4: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合上下法条,可以看出公司法50条规定的是经理职权,职权是应为之事,可以推断这里作必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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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7: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限公司好像要求不严,列席不列席都行,安全起见就列席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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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2 15: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证券发行与承销」上有提到这个问题,原文是「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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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8 21: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理如果和董事会的思想不统一,公司管理会有问题的,所以为统一双方意识也应该要求总经理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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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12: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条该款是“应该”而非“可以”的非授权类规定,立法目的一是保障经理行使经营管理职责,同时也应该接受董事会的权力监督,确保权利义务之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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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3: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888 发表于 2013-7-3 13:35
从文义理解应该是应当列席,目的主要是接受董事们的质询,而不是一般所认为的保护经理的基本权益什么的

我的理解是:法律赋予经理有列席董事会的权利。但是,他可以不去。因此,既不是应当的意思,也不是可以的意思。应当的话,就是经理必须去。可以的话,就是董事会可以不让经理参加。主动权都没在经理上。但从法律条文看,经理有这个列席的权,他也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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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5: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经理有这个不用去的权利,那么就无法保障董事在召开董事会的质询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分析,再结合公司法的上下文理解,经理还是应当列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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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3 09: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经理或经理看各个公司的叫法了,是一定要列席的,不然董事会怎么质询公司运作情况?总经理如何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董事会的决策需要经理或总经理的执行,不给他们一个平台,他们怎么唱戏呢?

多数公司的经理或总经理会兼董事。再说公司法56条很清楚是列席,不是可以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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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5 01: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公司法释义中明确指出,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这是法律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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