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waszx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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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都让律师写招股说明书了,是不是应该早点改行拉 |
发表于 2012-4-4 2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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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15: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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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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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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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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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作为专家也只是某一方面的专家,面面专的不是人,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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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2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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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2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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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都让律师写招股说明书了,是不是应该早点改行拉
点评
简言之,就是中外投行定位不同,中国干项目,国外干承销定价,承销对专业性要求并不高,而且他们有比较好的培训机制,中国不少投行学金融自己外行,却干了法律会计的活,居然反过来讥笑法律不懂会计不该写招股书,
感觉总是看到表象,缺乏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中国投行干的是项目的活(声称自己全能,自己学外行干了法律会计的活,还反过来笑话律师不懂会计,不该写招股书),国外做的承销的活,如果承销感觉对专业性要求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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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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