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749|回复: 9

[模拟出题] 145.保荐人的独立性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0 15: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荐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评分

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拼命二郎 + 6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11-20 15: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0 16: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保荐代表人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0 17: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题有点意思,大家看的都很认真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4 14: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度里描述: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没有提及保荐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4 15: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荐人和发行人之间7%持股的比例限制已经取消了 鼓励券商发展直接投资业务
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候,应联合一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保荐管理办法)
以前曾看过中金公司有个保荐代表人因为离开了投行部门被撤销了保荐代表人资格,连保代资格都不要了,也不象很多人一样挂着,是不是去做直投了?或者已经完全财务自由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7 23: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没有提及保荐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8 00: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例子,包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2-8 01: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嘛,包销,大家不要想复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2-8 07: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法人,后者是自然人。现在一般不说保荐人,而称保荐机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6 02:53 , Processed in 0.261035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