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086|回复: 1

[疑问求答] 关于首发前12个月内增资扩股限售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9 0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引》四、申请文件 (二)股票上市申请文件 7.如发行人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是否还在执行?
发表于 2009-12-9 00: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上市规则》来看是没有效用了!
但是,做实务的人都知道,现在向证监会报送材料,预审员仍然会要求做这个承诺!

所以这道题目一定不会考,即使考的话,也应加上限制条件(如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或者按照实际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6 04:35 , Processed in 0.191055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